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三路6号3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X-20DH3CHC12-01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 元/m3(不含电费), 采购服务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每立方米壹拾肆元整(¥14 .00/m3元)(不含电费) ,超出最高单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项目内容:确定符合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
3.3、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服务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年限
鼎湖中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技术服务
1项
14 元/m3(不含电费)
10年
4、其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共不得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3)项,其他要求第(4)-(6)项可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响应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2)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 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共不得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3)项,其他要求第(4)-(6)项可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31日至 2021 年01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三路6号3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1月1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 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 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6.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共不得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3)项,其他要求第(4)-(6)项可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响应均无效。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核查,核查无误后退还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办事处利民路27号
联系方式:0758-268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三路6号301
联系方式:0758-2712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小姐
电话:0758-2712108
发布人: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12月31日